防治灰霾污染,已刻不容缓!为此,我们建议:
一是强化政府职责,建立多层责任体系。建议国务院牵头成立灰霾污染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并由国家发改委牵头成立整治重点区域灰霾污染工作机构,在国家层面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同时,将空气质量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未能完成治理任务且空气质量状况持续恶化的城市,要追究政府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最终形成一个层层有人抓、片片有人管、违法违规受重罚的多层次责任体系,为灰霾污染治理提供强力组织保障。
二是重点区域治理下重拳,及时启动空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在国家确定的重点区域开展此专项行动,有关地方政府要尽快提出空气质量改善的近期目标,实时公布监测数据,接受公众监督,实行党政领导行政问责,对于不能实现PM2.5控制目标的环保模范城市,取消其称号,对主要负责的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产业准入政策及落后产能淘汰名录,坚决关闭不达标的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大力发展清洁能源,2013年底重点区域全面供应国Ⅳ车用汽油,2014年底供应国Ⅳ车用柴油,2015年供应国Ⅴ油品。
三是加强规划指导,启动“国家空气质量与公众健康保障工程”。建议环保部、卫生部着手制定“国家空气质量与公众健康保障工程”规划,提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城市空气质量以及公众健康改善指标和目标;加快PM2.5监测实施进程,力争2014年底雷速体育:所有城市完成PM2.5的监测及数据发布。
四是强化科技支撑能力,降低灰霾对公众健康的负面影响。建议科技部设立大气污染对健康影响的专项研究,加强大气环境污染对公众健康影响的基础性研究,建立全民健康基础国家数据库,科学评估灰霾污染对公众健康的负面影响,并提出科技支撑的相关对策。
五是强化环保教育,提高全民环保素质。建议教育部着手制定提高全民环保素质教育规划,推动普及全民环保教育;建议环保部试点启动全民环保行动,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动员全社会力量应对包括空气污染在内的环境污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