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庄严承诺,既是回应人民的期盼,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体现。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没有国有经济的大发展,共同富裕就很难有坚实的物质基础。
如何既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依法保护私有财产,又要实现公平正义,有效防止和消除两极分化,这是需要认真回答和解决好的大问题。我认为,需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创新思路,深化改革,统筹考虑国有资本、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在原有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基础上,充分发挥国有资本作用,利用中国资本市场和中国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机遇,通过做强国有资本来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和国有经济的持续发展壮大。
做强国有资本是加快国有经济发展快捷有效的途径,且我国已经具备了这个条件。首先,在当今市场环境下,资本在市场上的回报率和财富聚集效率远远高于企业通过经营资产所产生的增值效应;其次,我国已经积累了规模巨大的国有资本,应该有计划地利用更多的国有资本在资本市场上分享更多的中国经济改革发展成果。
为此,建议: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不同领域成立各种不同类型的基金或资本投资公司。这些基金或资本投资公司不仅投资国有企业,还要通过资本市场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有潜力、成长性好的民营企业,特别是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技术新业态的未来企业和创业公司。既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又分享民营企业发展红利;既扶植新兴企业创业,推动我国未来产业业态发展,又能分享新兴企业未来高速增长带来的高回报;既支持实体经济,又实现国有经济增长。
国有资本投资民营企业不以控股为目的,不参与企业资产层面的运营,而是以财务投资为手段,以提升资本回报率,不断做强国有资本,持续扩大国有经济为目标。
用好未来30年中国经济上升期发展期,发挥好国有资本作用,可以实现国有资本回报率、资本积累规模与速度大大超过国有企业靠资产经营所实现的发展速度和经济规模。同时还可通过资本市场投资形成更宽领域、更大规模、更高层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既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大发展,又能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为实现共同富裕增强物质保障。